重庆清物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(一阶段)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重庆清物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《验收组意见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重庆清物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(一阶段)
建设单位:重庆清物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地址: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五育村4组(工业园区)
公示内容:《重庆清物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项目《验收组意见》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4年7月3日-2024年7月30日(20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朱忠勇
联系电话:18996965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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